持續了一年多時間的龐大涉嫌欺詐事件近日有了最新進展,根據《投資者報》記者獨家了解,以徐樹祥為首的“受害車主群體”部分組織者在最近一次的圍堵國家質檢總局時,領因“涉嫌聚眾擾亂社會秩序”被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刑事拘留。
8月29日,《投資者報》記者就此事的最新進展對龐大集團董秘車少華進行了獨家采訪,車少華認為,我們希望車主能夠通過正規法律途徑合理解決此事。
“受害車主”并非真正車主
《投資者報》記者采訪龐大集團董秘車少華時了解到,2011年購買這100臺車輛的原本為滄州通勝安全設施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通勝公司)通過集資從龐大集團滄州分公司購買,當時在買賣雙方確認下簽訂《定購車輛協議》。后因通勝公司注冊資金不足,不符合融資租賃條件。便由通勝公司組織了22人頂名簽訂了《車輛融資租賃合同》,通勝公司提供擔保。
初期,雙方保持了正常的合作關系,但通勝公司的施工所在地錫林浩特煤礦工地條件惡劣,司機駕駛水平參差不齊,以及車輛嚴重超載使用,部分車輛的正常維修率較高,加之國內經濟環境不景氣、工程款拖欠,以及進入冬季停工期間,導致工程進展緩慢、資金鏈吃緊等問題。由此,部分車主拒絕向龐大集團償還租賃費用。
2012年3月,龐大集團正式起訴頂名車主及通勝公司。起訴后,部分車主以龐大集團銷售的車輛有質量問題為由持續數日圍堵龐大集團滄州分公司,并到滄州市政府上訪。最后,經過唐山市政法委、滄州市政法委等部門多次調解,龐大集團做出讓步,雙方于2012年5月在法院的主持下自愿達成和解,最終和解結果為:龐大集團同意免除購車人的違約金約600萬元,購車人所欠租金延期給付,頂名車主承諾按照和解約定及時給付租金,否則將由通勝公司承擔連帶責任。上述和解內容由人民法院依法做出《民事調解書》予以確認。同時,由龐大集團滄州分公司協調車輛生產方中國重汽集團幫助購車人維修車輛。。
但好景不長,自2012年9月起,購車人不再履行《民事調解書》規定的還款義務,再次拒絕繼續還款。2013年1月,徐樹祥稱龐大集團銷售假冒偽劣商品、非法拼裝改裝車輛到國家質檢總局上訪。經國家相關部門核查,龐大集團不存在銷售假冒偽劣商品、非法拼裝改裝車輛。在此期間,徐樹祥與范忠點等人組織人員至少4次圍堵上訪國家質檢總局,直至8月底部分人員被刑事拘留。
根據《投資者報》記者了解,作為“受害車主”的主要代表,徐樹祥、范忠點并不在這22個頂名車主之中,也不是真正的購車投資人,其與龐大集團沒有合同關系及業務關系。針對此事,本報記者嘗試多次撥打徐樹祥以及其他代表的電話嘗試確認其車主身份,但截至記者發稿,這些車主的電話仍無法打通或無人接聽。
車主反映問題失真
2013年8月,一位叫做“家在河北平原”的論壇樓主在天涯論壇,以車主口吻公開發表了兩篇有關龐大汽車涉嫌欺詐,銷售違規車輛的帖子。文中大量提及包括龐大汽車設置欺詐合同、銷售拼裝改裝違規工程車、銷售假冒偽劣車輛的內容。
對此,《投資者報》記者對龐大集團董秘車少華進行了采訪。車少華告訴記者,“我們認為這種發帖行為就是惡意攻擊,他們的行為已經觸犯了我國的相關法律,我們已經到有關部門進行了報案。”
龐大集團相關人員對《投資者報》記者說:“該貼內容并不屬實。當時雙方明確簽署的就是融資租賃合同,合同中也大量出現‘租賃物’、‘租賃期限’以及‘租金’等關鍵詞。且各項條款清晰可見,合同欺詐簡直是天方夜譚。”
而針對銷售假冒偽劣汽車、拼裝車等問題,車少華告訴記者,“車主提出此類質疑之后,相關車輛的制造商就在龐大集團、相關車主和質檢部門等多方面進行澄清。中國重汽等制造商當場承認了車輛卻由他們制造。而制造商也擁有完備的車輛制造資質,并能夠提供制造車輛的合格證。這個問題早就已經確定了,龐大集團是不可能銷售、租賃假冒偽劣車輛的。要說起制造拼裝車,龐大集團也沒有這個能力。”
在車輛的質量問題鑒定方面,車主聲稱持有司法權威部門做出的鑒定書,該鑒定書能夠證明車輛確有質量問題。《投資者報》記者也第一時間翻閱到該鑒定書,鑒定方為“河北省產品質量司法鑒定中心”。但根據記者了解,河北省產品質量司法鑒定中心并不具備對機動車整車鑒定資質。
資深律師唐城在接受《投資者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如果河北省產品質量司法鑒定中心并不具備對機動車整車鑒定資質,那么其鑒定行為超出了河北省司法廳頒布的鑒定范圍,違背了國家標準。從法律角度來講,這份鑒定書是沒有意義的。”
車少華認為,就目前來講,龐大集團處理該事件的態度較為積極,希望盡快將事情合理地解決。我覺得如果真正是受害車主應該按照正規法律流程,走司法途徑解決這個事情。但就目前幾位所謂“車主”的做法來看,如果他們持續采取圍堵國家質檢總局、網絡發帖惡意攻擊、散布虛假消息等做法,不但無法快速解決問題,也會損害到真正車主的切身利益。